少妇敲诈“花心”老翁被判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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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1-09 05:56

  三门峡市一七旬老翁因“沾花惹草”接二连三被人敲诈,敲诈人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,但被敲诈的老翁却因此坏了名声,给人们留下了笑柄,他羞愧地对知情人说,以后再也不干这样的蠢事了。

  5月下旬防非典正紧,在三门峡市六峰路公园,26岁少妇宁某与七旬老翁相遇,二人相互搭讪。老翁听说过以前这儿有过妓女,想这女子莫非就是,也便同宁某闲扯起来,以图好奇。宁某见老翁说话有点不怀好意,便说自己在市里租房住,现在没钱交房租,老翁便掏出50元钱给了宁某,二人闲扯一会后各自走了。

  5月23日早上8时多,二人在三门峡百货楼前公交车站再次相遇。宁某对老翁说,自己在附近开了一家理发店,便领着老翁来到店里,宁某随后将店门反锁,二人进了里屋,宁某让老翁脱裤子,老翁便将下身脱光,宁某就将老翁的裤子拿走,搜出了老翁的老年乘车证、身份证,拿出纸条记下了老翁的名字和家庭住址,后提出向老翁借1000元,否则要将此事告诉其家人。老翁无奈答应给钱。老翁穿上裤子,宁某拿着乘车证、身份证,二人一块来到附近某银行,老翁取出1000元给了宁某,宁某将乘车证给了老翁,又掏出身份证,要求再付1500元,老翁便又取出1500元付给宁某。老翁想着这下完事了,谁知宁某又拿出一张字条对老翁说,已把其住址记下了。老翁怕宁某今后去家找,便与宁某商量要以500元“买”下字条,想着事情至此可了结了,便放心地回家去了。谁知几天后又有人来敲诈。

  原来宁某要到3000元回到理发店,两天后的一个晚上被人打了一顿,便怀疑是老翁雇人所为,后便将老翁脱裤子后被要了3000元和被打的事告诉了其熟悉的男青年张某,并拿出记录老翁住址的另一张字条和张某一同去找老翁,二人去后因故没有找到,张某便记住了老翁的名字和住址。5月30日,张某来到老翁家将老翁约到街上,以前几天老翁嫖娼要把此事告诉其家人相要挟,二人经过讨价商定老翁拿2000元钱给张某,并约定中午11时在某量贩门前交钱。老翁见此事没完没了,无奈便将此事告诉了家人,家人遂后报了警,公安人员来到量贩门前将等候取钱的张某抓获,宁某随后也落入法网。8月31日,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分别对宁某、张某判处拘役5个月和管制1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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